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03 浏览:
http://210.42.121.191/news/156211772499082244.html
一、补贴对象
2020年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1400元/人)。
三、申报截止时间:9月20日
请各院通知2020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利用假期回家准备相关材料,9月20日前由学院统一上报就业中心,具体操作详见网上通知。
就业中心
2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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