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生、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0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本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修改、改派及档案转递手续办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派遣
2020届毕业生派遣将分批进行。申请派遣的毕业生应先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经培养单位审核后按时集中向就业中心报送派遣名册,就业中心审核确认后向省就业中心申领报到证并分发至各培养单位,毕业生按各自培养单位安排领取报到证。日程安排如下:
5月29日前各培养单位报送首次集中派遣名册,6月5日前分发报到证。
6月21日前各培养单位报送第二批集中派遣名册,6月29日前分发报到证。
7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报送第三批集中派遣名册,7月16日前分发报到证。
暑期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二批集中派遣的报到证有效期限从2020年7月1日起算,后续派遣报到证有效期按办理时间起算。报到证有效期3个月,毕业生应按报到证有效期限或单位规定时限报到。
二、报到证修改及改派:
办理办法:2020届毕业生收到报到证后若发现有误,需在就业系统中修改毕业去向,重新填写报到证及档案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交就业中心集中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
受理时间:6月22日-24日工作时间受理第一批报到证修改及改派材料,6月29日前发放新的报到证。7月15-16日工作时间受理第二批修改及改派材料,7月17日前分发报到证。
1.报到证修改:
报到证修改是指在不改变报到单位的情况下,修改报到证中部分错误信息。
所需材料:
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所需要更改内容的证明函(如单位提供的报到通知、说明函、盖章的就业协议书等)
③毕业证复印件(需标注学号)
2.报到证改派:
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下发后非定向毕业生需变更就业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重新换发就业报到证(国内升学的毕业生除外)。改派分3种情况:
1)落实用人单位(原为待就业,已派遣回原籍)
所需材料: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新单位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如需要网签,请网签后带签章完整的协议书来办理改派)
③人才中心接收档案证明(档案由用人单位接管不需此材料)
④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学号)
⑤如新单位不需要网签的,需在就业系统中登记单位信息,重新填写单位信息及报到证、档案信息并上传就业证明材料。
2)更换单位
所需材料: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可以是扫描的打印件)
③新单位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如仍需要网签,请联系单位提前发送邀请,原签约信息按违约流程处理)
④人才中心接收档案证明(档案由用人单位接管不需此材料)
⑤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学号)
3)用人单位不变,更换报到单位
所需材料: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原派遣至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
③档案接管单位同意接收档案证明
④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学号)。
三、毕业生的户口迁移:由学校保卫部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往地报到后,应在《户口迁移证》签发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未签到学校的,请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转迁手续。
四、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毕业生档案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武大毕字【2014】5号)实施。6月21日-7月20日,学校以毕业生就业方案为依据,通过EMS方式统一寄送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的档案去向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查询,也可通过武汉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快速通道查询。
注意事项:
1.后续派遣的毕业生,档案随转;即将落实毕业去向或等待北京、上海落户指标的同学可申请将档案暂存于学校。不就业继续二战的毕业生档案可以回原籍(方便政审)也可以申请暂存学校(需考虑政审方式)。
2.7月1日前毕业生可向培养单位申请档案暂存学校,由培养单位将申请名单汇总(含学号、姓名、申请理由)Excel表发送至362041496@qq.com,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章后交就业中心学生档案室。未申请档案暂存的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将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0日转回生源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人社局)。
3.申请自费出国深造的毕业生,可申请回原籍或持国外大学的邀请函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大学分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4.与武汉市属单位签约的、在武汉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需持《就业协议书》、单位用人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通过电话、QQ等方式与武汉大学分市场取得联系,办理托管手续,签订就业服务协议。联系方式:027-68752073,QQ号:67965317。详见:http://210.42.121.191/news/159298951673050146.html
温馨提示:
以下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和转到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区别,供毕业生参考:
学校仅有档案保管权,不能享受其他服务。
人才机构服务内容有7大项:(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6)为相关党委提供政审(考察)服务;(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此七项服务对个人不再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合同》,若是单位办理的需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
五、毕业生求职补贴:按照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将给2020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市财政局6月15日开始向学校拨付,学校收到后统一发给毕业生,请毕业生暂时不要注销在校办理的银行卡,以免学校无法拨款。
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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