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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硕博连读学生、延期毕业研究生校园卡相关事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31 浏览:

一、毕业生的校园卡卡片不回收,为不影响办理其它离校手续,请需退费的毕业生在办理完所有离校事务后,再申请校园卡退费登记。1.退费方法如下:

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网站(my.whu.edu.cn)或手机端登录武汉大学智慧珞珈,找到“校园卡退费”,按照提示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校园卡退费金额以登记退款之日结算数据为准,申请提交成功后校园卡失效。

2.校园卡余额不接受退现金申请。校园卡中心通过银行将余额返回登记的银行卡,请务必保证银行卡状态正常,否则校园卡余额无法退还。

3.校园卡中心将根据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提供的离校名单,于2020年7月1日起将未办理退费的毕业生校园卡统一进行消费功能延期,保留消费功能至2020年12月31日。需要使用校园卡消费的毕业生在圈存机上“更新卡片信息”即可继续使用。校园卡请勿转借他人使用,并合理充值,在12月31日之前消费完卡内余额。校园卡身份功能的使用请联系各相关部门。

二、硕博连读学生的硕士生校园卡在领取博士新生校园卡前可正常使用,博士生校园卡在开学报到时发放,随后硕士生校园卡会暂停使用,拿到新卡后到校园卡中心办理硕士生校园卡卡面余额相关事宜。

三、校园卡中心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名单,对延期毕业研究生的校园卡有效期进行统一修改,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在圈存机上“更新卡片信息”即可继续使用。

校园卡中心服务点地址:

文理学部财务部楼323室(68752172)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校园卡中心

2020年6月

[打 印]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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