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1、2016年起,我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须通过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签订就业协议,学校不再发放空白纸质协议书。用人单位注册后对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每个毕业生可收到多家用人单位发起签约的邀请信息,但毕业生在系统内只能接受一家单位邀约并生成就业协议书文本,协议即刻生效。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所在院系可在系统内打印签章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手续。
2.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为协议主体,学校在协议中充当鉴证角色,不参与协议主体。
3.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
4.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名称”为重要信息,不可出现各类简写形式,如“广东移动”、“中国联通”、“工行广东省行”等均属于简写形式,须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严格一致。
5.在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是毕业生档案转递的依据,请保证信息准确。如用人单位需修改档案相关信息,请附函并签章作为协议书附件。
6.就业协议书中,“乙方户口迁往”指的是毕业生就业后的户口迁往地,按户籍部门要求:地址应具体到省、市、区/县及街道号码。该信息是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打印的依据,毕业生应确保这项信息的准确性。
7.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具体内容,如双方同意,可以将其补充在协议书空白部分或另附书面材料,经双方签字生效,学校对补充协议不进行任何干涉。
8.由单位统一将学生档案和户口挂靠到单位所在地的第三方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须在就业协议书“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处,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如属地人社局)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公章。
9.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签订之后用人单位,学校,学院,毕业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10.就业协议书签订之后由用人单位或学院进行打印(一式四份),用人单位签章后,由学院进行审核盖章。学院审核通过之后毕业生持协议书到学校就业中心进行复核,并留存一份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完成后,毕业生一定要及时将“用人单位联”反馈给用人单位。
二、违约手续注意事项:
1.第二学期起,学校开始受理毕业生的违约申请。毕业生先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去向变更申请”模块中提交违约信息,打印《毕业去向变更申请表》,连同原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新单位接收函一并交到所在院系审核,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系)有效公章后交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手续。
2.每位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违约手续。
3.毕业生用于向原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的书面材料,学校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三、就业信息网上填报说明:
就业方式
| 就业类别
| 毕业去向
| 毕业去向信息
| 报到证签发类别
| 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
| 报到证签往单位地址
| 报到证签往单位隶属
|
双方网签《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且单位接收学生的档案和户口
| 签就业协议书形式就业
| 派遣
| 网签时由单位填写具体户档接收单位
| 去就业地报到
| 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指定的上级主管部门名称(由单位决定)
| 报到单位所在地
| 用人单位隶属部门的名称
|
双方网签《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由单位统一将学生档案和户口挂靠到单位所在地的第三方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
| 签就业协议书形式就业
| 派遣
| 网签时由单位填写具体户档接收单位
| 去就业地报到
| 托管机构名称(由单位决定)
| 托管机构所在地(由单位决定)
| 托管机构所在地隶属的市或省份
|
双方网签《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单位不接收学生档案和户口,且学生将户档迁回原籍
| 签就业协议书形式就业
| 回原籍
| 网签时由单位选择“学生自行解决户档”,由学生在接收界面填写。
| 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
| 原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所属市或省份
|
灵活就业
| 单位用人证明(灵活就业)
| 回原籍或派遣
| 单位信息按照单位出具的用人证明如实填写
| 可选回生源地报到或去代理/托管地报到
| 原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或托管单位名称
| 生源所在地(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或托管单位所在地
| 生源所在地所属市、省份或托管机构所在地隶属的市、省份
|
自由职业(需提交个人书写的自由职业声明)
| 自由职业
| 回原籍
| 职业名称:所从事职业名称(如作家,画家等);
实际单位所在地:毕业生本人工作所在地
| 回生源地报到
| 原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所属市或省份
|
自主创业(已创业成功,取得工商登记执照)
| 自主创业
| 回原籍或派遣
| 实际单位名称:创办单位名称
实际所在地:创办单位所在地
| 可选回生源地报到或去代理/托管地报到
| 原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或托管单位名称
| 生源所在地(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或托管单位所在地
| 生源所在地所属市、省份或托管机构所在地隶属的市、省份
|
升学(2019年起博士后按照协议就业填写,不再作为升学)
| 升学
| 升学
| 填写学校、学院、专业名称,不得用简称
| 未签发报到证
| 无
| 无
| 无
|
出国留学或工作
| 出国、出境
| 回原籍
| 国家名称:用中文填写出国留学或工作所在国家名、留学学校或就业单位名称
| 回生源地报到
| 原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所属市、省份
|
待就业
不就业拟升学
其他暂不就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
| 待就业或不就业拟升学或其他暂不就业
| 回原籍
| 填写未就业具体原因
| 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写)
| 原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系统自动填写)
| 生源所在地所属市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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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就业类别为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和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先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内按照上述要求填报毕业去向,完成后点击“保存”,可看到“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后到学院进行审核盖章。如需办理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大分市场)托管手续的,应携该申请表到人才中心武大分市场办理手续(具体方案详见就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学院审核通过之后持申请书到学校就业中心进行复核,并上交一份申请书。
2.湖北省内的填到地市一级或具体托管单位。例:户档在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的,报到证签往单位隶属选填“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3.出国、出境的学生还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档案托管,档案可凭接受函但报到证仍需开回生源地。
4.下载“单位用人证明”请见:http://xsjy.whu.edu.cn/type/000010121.html 。
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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