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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

注意事宜:

1、 生科院研究生名额:优秀共青团员2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

2、符合条件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采用自愿报名,团支部召开大会投票的流程,向院团委推荐“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3、推荐对象填写《2019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19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其中“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须附上志愿汇app中志愿服务时长的截图证明。

4、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事迹、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报给许敏。

关于申报2019年度

“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不断提升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校团委拟在2020年“五四”期间对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现将2019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疫情期间,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作出贡献。年度无必修课不及格情况。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截至2020年4月30日,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5.截至2020年4月30日,团龄在1年及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6.为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各分团委(团总支)可深入挖掘和发现本单位疫情期间涌现出的优秀共青团员,并推荐申报本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除中南医院团委和人民医院团委推荐不限名额外,其他单位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可申报名额的1/3。全校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二)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年度无必修课不及格情况。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截至2020年4月30日,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疫情期间,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

5.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6.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半年及以上。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7.为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各分团委(团总支)可深入挖掘和发现本单位疫情期间涌现出的优秀共青团干部,并推荐申报本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除中南医院团委和人民医院团委推荐不限名额外,其他单位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可申报名额的1/3。全校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二、申报名额

校团委参照“智慧团建”团内信息统计数据,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

三、工作程序

(一)“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各分团委(团总支)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兼顾本科、研究生、教职工等类别。推荐对象须填写《2019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19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分团委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拟推报人选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要指导推报人选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以分团委(团总支)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事迹、公示无异议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报校团委,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附件1-4.zip

1.“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4.“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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