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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武汉地区高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5 浏览:

武汉市新增解读:

1.武汉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公安局共同出台的毕业生服务方案是针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落在自己租住(借住)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毕业生本人可直接到住宿所在地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也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落户办好了以后,档案就近托管在户籍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之前若派遣回原籍现在又想落户到武汉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改派(所需材料:毕业证复印件、人才中心的接收函,原报到证有色联),由学院集中交校就业中心办理。文件可在群文件下载。

2. 针对已经在武汉市就业或创业的毕业生,可按照《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服务武汉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方案》办理。具体办法请登录武汉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210.42.121.191/news/159298951673050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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