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每一名2021年毕业生党员,无论其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如何,均需填写《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EXCEL格式),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二、填写说明
1.“介绍信编号”为分党委完成转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打印以后填写的。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移的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不需登记在此表中。
2.“分党委”栏填写单位全称,如武汉大学文学院党委等。
3.文字之间不要使用空格,如姓名为“张三”,输入“张三”,不要输为“张三”。
4.“党员类别”栏,填写格式为“学生类别+年级”,如博士2018、硕士2018等。
5.“正式或预备”栏填写时注意:离校前预备期满、已按程序转为正式党员的,作为正式党员转出,在该栏目中填写“正式”,否则作为预备党员转出,在该栏目中填写“预备”。
6.“入党年月”、“党费交至年月”栏用“yyyymm”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003;“转出时间”栏用“yyyymmdd”8位数字表示,如20210622。
7.“身份证号”栏的单元格格式必须设置为文本格式,否则后三位数字为“0”。
8.“所往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代码)”栏填写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全称及党组织代码,转往高校的需联系确认转往的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全称,转往非高校单位的需联系确认转往的党支部全称。请在填写前与所往基层党组织核准。
9.“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栏:转湖北省内的与“所往基层党组织”相同,转湖北省外的为具有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请在填写前与所往基层党委核准。
10.“转移类别”栏,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分转省外(指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以外的)、转省内(指组织关系转到湖北省内本校以外的)、校内互转(指组织关系转到校内其他分党委)和留本院(系)四类填写,其中“转移类别”为“留本院(系)”的须在备注栏注明留本院(系)的原因,如考取本院研究生、留本院工作等。
附件 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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