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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届自愿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第二批)进行奖励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武大毕字[2016]2号)的精神,学校将对2021届下半年自愿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请各学院、系和培养单位及时传达给相关毕业生。对毕业生的奖励和表彰将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毕业生本人填报系统并填写推荐表,相应学院或培养单位审核推荐,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确认,并会同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共同确定表彰奖励名单。请各学院和培养单位于12月10日17:00前将个人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须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副书记签章)报就业中心204室,过期不再受理。汇总表采集通过就业系统:由相关毕业生从“校友登录”就业中心系统后从“活动报名”入口,选择“2021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及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报”项目报名;各学院及培养单位管理员在就业系统“报名系统”-“报名信息管理”模块中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导出后打印盖学院公章。

附件含:

《武汉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正文

附件1:全国艰苦边远地区名单(不含西部地区12省)

附件2:武汉大学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和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请表(职能部门公章不盖,由就业中心统一处理)

附件3:武汉大学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和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4:武汉大学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和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请汇总表信息导出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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