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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毕业离校时,本人应及时办理并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90天内)办理转接手续。党员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具体流程了解清楚组织关系转往基层党组织的称呼和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到党支部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分党委汇总并审核登记信息→分党委开具介绍信→分党委组织员将登记表和介绍信报组织部审核→介绍信发放给个人→个人仔细核对无误→有效期内(90天内)凭介绍信到单位办理转入→个人及时督促单位寄回回执(介绍信第三联)

三、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要根据自身实际联系并确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1.对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武汉市籍毕业生党员,在户档托管至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大学分市场时,组织关系须转至居住地的街道党组织。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分党委,党员应在出国(境)前向分党委提交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的有效证明,并填写《武汉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经分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4.留在原院(系)读研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需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但不需具体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只需分党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到新的党支部即可。

四、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转往湖北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一般为所往基层党委;转往湖北省外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

五、没有正常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办理: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因变更信息或遗失需补办的,党员交回原介绍信或提交遗失补办申请,分党委审核同意予以补办(原介绍信遗失的,应与原转往党组织核实确未转入);若已超过介绍信有效期但在6个月以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需填写《武汉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由分党委提出初审意见(同意补办的,须注明补交党费起止年月及金额;原介绍信遗失的,还须注明经核实确未转入原转往党组织),党委组织部复审通过予以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如介绍信开出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不予补办。具体补办流程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入党材料是党员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在党员毕业离校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去向单位可以相同(如毕业生党员将个人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服务中心,同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该中心党委),也可以不相同(如武汉市籍的毕业生党员,将个人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街道党工委)。毕业时为预备党员的,为便于毕业后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一般应将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同一单位。

七、请记住所在分党委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老师和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联系方式,有问题要及时联系。校党委组织部电话:027—68752755。校党委组织部网址:http://zzb.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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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阅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签名:

2017年 月 日

附件1 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附件3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doc

附件4 武汉大学出国(境)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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