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团工作 - 正文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生命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须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第二条 名额分配须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其中非校、院(系)研究生会骨干学生代表不低于60%。

第三条 代表名额分配:代表人数不少于全院研究生总数的10%,其中博士38名,硕士93名;21级硕士48人,20级硕士32人,19级硕士13人(包含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长),21级博士20人,20级博士12人,19级博士6人(包含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长)。

第四条 代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三)关心院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研究生活动;

(四)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第五条 代表权利

(一)选举权;

(二)被选举权;

(三)提案权;

(四)监督代表大会工作。

第六条 代表义务

(一)遵守大会纪律,妥善保管大会所发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遗失;

(二)执行大会的各项规定;

(三)会议开始后,保持会场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不得随意走动,不喧哗,不随地吐痰,不在会场内吸烟,将移动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大会开始前二十分钟入场。入场前在签到处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坐,因故不能出席者应提前一天向大会主席团请假,并递交书面申请。

第七条 推选代表经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成为正式代表。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打 印] [关 闭]

党团工作

微信:WHU生科院研究生

微博: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