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学科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术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0周岁;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履职年限:学科带头人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3-5年;学术带头人、教授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优秀博士不少于1个聘期,一般为8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主要指“长江学者”量级人才、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获得国家或省级重大学术奖励的学者、“千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学科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或具有相当水平、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杰出学者等。
①主要指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及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突出研究成果并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学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知名学者和海外学者。
②国内人才一般应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多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多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海外人才应聘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奖励。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奖励,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①海外优秀博士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经历,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奖励。
②国内优秀博士一般应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或博士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原则上应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胜任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3、面试合格后,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 | | | | | |
|
| | | | | | 首聘期提供精装修过渡住房免费居住,科研费分两次划拨,设备费面议
|
| | | | | | 首聘期提供精装修过渡住房免费居住,科研费分两次划拨,设备费面议
|
| | | | | |
|
| | | | | |
| | | | | 如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或副教授;首聘期提供过渡住房免费居住;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 |
| | | | | | |
| | | | | | | |
注:教授和博士A类安家费来校工作后首付12万元,剩余款项在服务期内按1.5万/年分8年拨付;博士B类来校工作后先支付2万元作为安家费,剩余款项购房时凭购房合同一并支付。
联系人:罗玉明 13505238226,0517-83525086
[打 印] [关 闭]
|